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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旭中;倪陈;潘家华;陈云龙;廖承琳;刘利梅;
关键词:哮喘/药物疗法
DOI:10.19405/j.cnki.issn1000-1492.2009.06.025
〔摘 要〕 目的比较轻度持续性哮喘儿童的治疗中各方案间的疗效差异。方法将105名5周岁以下轻度持续性哮喘患儿随机分为两组,分别给予抗白三烯(LTRA)、吸入激素(ICS)治疗并监测呼气峰流速(PEF)。经过1个月的治疗后比较各治疗方案控制等级、PEF及肺功能(达峰时间比、达峰容积比)改善情况;1个月后,将LTRA组未达到控制的患儿升级至ICS继续治疗1个月,将ICS组未达到控制的患儿升级至ICS+LTRA继续治疗1个月。经过第2个月的治疗后各治疗组自身前后比较控制等级情况并将未控制患儿再次升级治疗(按照上述方法)1个月并再次比较各组控制水平。结果经过第1个月的治疗,ICS组控制等级和PEF改善情况优于LTRA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达峰时间比、达峰容积比较治疗前改善明显,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经过第2、3个月的治疗,升级治疗后的患儿得到控制。结论对于5周岁以下轻度持续性哮喘患儿:ICS疗效优于单一LTRA;单一LTRA治疗具有一定局限性;ICS疗效欠佳时可加用LTRA。